風險管理制度

風險管理之目標係指從事各項業務時,須符合法令之遵循,並應辨識、衡量及控制相關風險,將可能產生之風險控制在合理且可承受之程度內,以期達到風險與報酬之最佳配置,並維持適當之自有資本適足比率。

  1. 風險管理政策
    • 為落實本公司之風險管理,促進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之健全經營,本公司訂有「風險管理政策 與指導準則」,係由董事會核定,以作為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執行風險管理程序之依據。本公 司風險管理政策涵蓋風險管理目標、風險管理範疇、風險管理程序及風險管理組織等內容。
    • 本公司從事各項業務時,須符合法令之遵循,並應辨識、衡量及控制相關風險,將可能產生 之風險控制在合理且可承受之程度內,以期達到風險與報酬之最佳配置,並維持適當之自有 資本適足比率。
    •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從事各項業務時所涉及之各類風險,均應納入風險管理之範疇,包括但不 限於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作業風險、法律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等。
  2. 風險管理程序
      本公司業務單位於開辦或承作新種業務之前,應擬具相關之業務規章,內容包括可能涉及之各類 風險分析、風險限額及風險抵減措施等,提報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議,呈權責主管核准後辦理。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程序規定如次:
    • 公司之風險管理程序包括風險之辨識、衡量、監控及呈報等四階段。
    • 本公司各單位 (包括前檯、中檯及後檯)應能辨識及衡量與執行業務有關之各類風險,據以訂立適當之業 務管理規章,包括但不限於明確之分層負責決行層次及相關風險限額之設定,以加強事前 管理。
    • 公司於各項交易系統中設定風控機制,以加強風險監控及事中管理。
    • 本公司各單位定期產出各項管理報表,並依流程呈報高階管理階層,以落實事後管理。
  3. 風險管理系統之組織與架構
      本公司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包括本公司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董事會稽核室、風險管理室、 法令遵循室、財務部及各業務單位等,權責如次:
    • 董事會為風險管理最高決策單位,核定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胃納,並負風險管理最終責任。
    • 風險管理委員會直接隸屬董事會,執行董事會核定之風險管理政策與指導準則,以及整體經 營風險之評估、監督及控管等。
    • 董事會稽核室直接隸屬董事會,定期或專案查核相關作業程序,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之持續 有效實施,並定期向董事會及監察人提出報告。
    • 風險管理室直接隸屬總經理,負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市場流動性風險等控管機制之規劃 與執行。
    • 法令遵循室直接隸屬總經理,負責法律風險控管機制及法令遵循制度之規劃與執行。
    • 財務部直接隸屬總經理,負責資金流動性風險及資產負債風險等控管機制之規劃與執行。
    • 業務單位負責所屬業務風險管理機制之規劃與執行,內部控制程序之執行與呈報,以及有關本公司與利害關係人、實質利害關係人交易之控管事項等。
  4. 各類風險管理之指導準則
    • 市場風險:依本公司營運規模及風險承受度,建立適當之市場風險管理機制,包括但不限於相關之分層授權規範、風險分散原則、交易額度及風險限額之設定、停損與停權規範、超限處理程序和例外管理原則等。
    • 信用風險:依本公司營運規模及風險承受度,建立適當之信用風險管理機制,包括但不限於相關之分層授權規範、風險分散原則、承作額度及風險限額之設定、擔保品之處置、超限處理程序和例外管理原則等。
    • 作業風險:依本公司營運規模及經營模式,建立適當之作業風險管理機制,包括但不限於相關之分層授權規範、前中後檯作業之獨立性原則、金融資產之價格驗證、評價模型驗證、與利害關係人及實質利害關係人交易之控管、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和損失通報機制等。
    • 法律風險:依本公司營運規模及經營模式,建立適當之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包括但不限於契約審查流程及法令遵循制度等。
    • 流動性風險:依本公司營運規模及風險承受度,建立適當之流動性風險管理機制,包括但不限於相關之分層授權規範、資金成本之控制及資產負債之配置管理等。
  5. 風險報告及衡量系統之範圍與特點
      風險報告及衡量系統之特點:
    • 本公司從事各項業務時,不得逾該等業務之法定限額及內部規定之限額;相關單位遇有不符規定者,應提出詳實之說明及改善計畫,依規呈報風險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
    • 董事會稽核室、法令遵循室、風險管理室、財務部及相關業務單位,定期將業務執行情形或風險管理報告提報高階管理階層、風險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
    • 業務單位之內風控人員,隨時監控所屬單位各類風險之暴險狀況,若發現重大暴險,有危及所屬單位健全營運之虞者,應立即呈報單位主管,並副知風險管理室。若發現重大暴險,有危及公司健全營運之虞者,事發單位應立即建請召開風險管理委員會研擬對策,採取 適當措施,並依規通報國票金融控股公司。
    • 業務單位之內風控人員,每日製作所屬單位之市場、信用及流動性風險檢核表,經單位主管核定後,送交風險管理室併入風險管理彙整報告,呈報總經理。
      風險報告及衡量系統之範圍:相關業務單位、財務部及風險管理室製作下列風險報告,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呈報高階管理階層,其中整合性報表呈報總經理及董事長,業務別報表呈報風險管理單位主管。
    • 市場風險:風險管理室每日監控市場風險限額之使用情形,並透過敏感性分析、風險值 (採歷史模擬法、信賴區間為95%及99%)、情境分析及壓力測試等工具,模擬在市場波動 下市場風險部位可能的變化情形,並每日提供高階管理階層參考。
    • 信用風險:風險管理室每日監控信用風險限額之使用情形,並透過各項部位總歸戶(依法人別、產業別及集團別)、債券信用評等分級、融資交易有價證券分級、普通交易有價證券分級、融資券維持率、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及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分級、交割前風險及情境分析等工具,以控管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並每日提供高階管理階層參考。
    • 作業風險:各業務單位執行所屬單位日常風險之管理,定期辦理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並透過中檯及後檯單位執行金融資產之價格驗證、評價模型驗證及資通安全等管理機制,由董事會稽核室定期或專案查核相關作業程序,確保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風險管理委員會作業風險組自作業風險資料庫中,就事件型態、事件起因及損失金額等資訊進行統計分析,每季彙整編製作業風險管理報告,呈報董事長,並每半年提報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以作為經營管理決策之參考。
    • 流動性風險:業務單位每日透過交易系統及相關報表,檢核擔保品及金融資產之流動性; 財務部每日透過相關報表及資金壓力測試等,控管資金流動性風險;風險管理室透過即時 線上安控系統及相關報表,控管市場流動性風險。
    • 風險報告之頻率:日報表包括風險管理彙總報告、庫存部位彙總表、風險限額檢核彙總表、整合風險值報表、投資組合部位單日損益情境分析、投資組合壓力測試報表、每日自有資本適足比率估算報告、債券部位DV01彙總表、賣出選擇權限額使用表、敏感性限額使用表、交易員別敏感性數值暨風險值報表、債券部位風險管理彙總表、認購(售)權證風險管理日報表、權證業務情境分析日報表、結構型商品日報表、同一產業別風險部位表、同一法人別風險部位表、同一集團別風險部位表、交易對手交割前風險彙總表、經紀業務有價證券控管明細表、融資集中度分析報表、融資交易有價證券分級控管彙總表、普通交易有價證券分級控管彙總表、融資維持率變動情境分析、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及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之分級控管限額表、資金調度表、短期借款到期明細表、商業本票短期明細表、長期借款到期明細表、商業本票(FRCP)明細表、銀行額度使用情況日報表及市場流動性警示個股報表等。
      月報表包括風險資產報告、風險限額使用狀況彙總表、風險管理指標彙總表、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授信以外之交易控管總表、市場風險值、資產負債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表及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等。
  6. 避險與抵減風險之政策,及監測規避與抵減工具持續有效性之策略與流程
      市場風險:
    • 依據經濟景氣研判利率、匯率及相關標的資產價格之走勢,運用適當的衍生性商品交易, 以規避本公司所暴露之風險。例如買進債券現貨時,得以債券選擇權或利率交換來進行避 險,並每日監控利率敏感度。
    • 藉由降低持有部位或其他措施,以減少市場風險之暴險程度。例如發行認購權證時,得以購入標的股票及他家發行之認購權證等進行動態避險,並每日監控避險差距率。
    • 個別金融資產依當日收盤價(或公平價值)評估已達停損標準者,除法令及本公司另有規定 者外,應於三個交易日內完成強制停損。
    • 交易單位當年累計虧損總額達年度虧損限額時,須立即停止所有新增交易;事發單位需於 事發一個營業日內提出書面報告,呈報董事長核准後執行,並提報最近期之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及風險管理委員會會議。
    • 遇有超越市場風險限額之情況時,事發單位應提出詳實之說明及改善計畫,呈報最近期之 風險管理委員會會議。
      信用風險:
    • 運用信用分級管理,對自有部位設定信用分級限額;依交易對象之信用狀況設定交易限額 及信用限額,每日監控交割前風險及信用暴險狀況。
    • 針對風險升高之交易對象,採行降低其交易額度、信用額度、限制新增部位或要求增提擔 保品等措施。
    • 針對高風險之交易標的,採行融資(通)成數、融資(通)限額或受託買進金額之分級限額管制措施,以降低暴險狀況;每日監控融資券維持率、融資交易有價證券分級限額、普通交易有價證券分級限額、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及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分級限額等使用狀況。
    • 遇有超越信用風險限額之情況時,事發單位應提出詳實之說明及改善計畫,呈報最近期之 風險管理委員會會議。
      作業風險:
    • 透過定期辦理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作業,以及員工投保誠實保證保險等措施,以降低或 抵減作業風險。
    • 董事會稽核室執行稽核業務,包括定期及專案查核、資訊之檢查與評估、結果之溝通及事 後追蹤等,並定期向董事會及監察人提出報告,以減少作業風險發生之機率。
      流動性風險:
    • 運用資產負債之配置管理,分散流動性風險,避免過度集中於單一金融商品或依賴單一金融機構。透過資金通報機制,以確保流動性管理之正確性及即時性。
    • 遇有金融市場劇烈變動及業務策略改變等情事時,相關業務單位應與財務部共同研議評估 相關風險限額之適當性,必要時應修訂相關風險限額,提報風險管理委員會,呈權責主管 核定後辦理。
    • 遇有超越流動性風險限額之情況時,事發單位應提出詳實之說明及改善計畫,呈報最近期 之風險管理委員會會議。
  7. 薪酬政策
    項目 董事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給付酬金政策 依循公司治理之精神,董事依董事會賦予之監督管理職責給予相對應之酬金。 依所負經營管理之權責,並考量吸引及留用專業管理人才等因素,給予該職務相對合理之酬金。
    酬金標準與組合及訂定酬金程序 董事之酬金項目及標準如下:
    1.董事酬勞:依公司章程規定董事(含董事長、副董事長、獨立董事)之報酬(含出席費)及車馬費,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同時參酌國內同業通常水準議定,並依法揭露之。應以當年度稅前獲利,倘有累積虧損,應先保留擬彌補累積虧損之數額,再依章程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
    2.業務執行費用:依董事實際執行業務之需要,給車馬費、出席費等費用,並由董事會議定之。
    3.獨立董事:按月支領固定報酬,由董事會議定之。
    1.依本公司薪酬架構「員工薪資管理辦法」及「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其中獎金數額按年度預算達成情形提撥。
    2.每月固定薪資:依各職級之薪資標準核定之。
    3.績效獎金:依經營績效及考核結果分配之。
    4.員工酬勞:依據本公司公司章程第26條規定,本公司每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至三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酬金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關聯性 本公司除獨立董事支領固定報酬外,其他董事之酬金係與營運績效相連結,並經董事會及股東會通過後予以分配。另前述酬金並無未來給付義務或權利,故與未來風險應無相關。 本公司訂有績效考核辦法,定期評核各級主管之績效表現,並與本公司經營績效具有高度關聯性,隨經營績效之表現作適當調整。另前述酬金並無未來給付義務或權利,故與未來風險應無相關。